生态环境部三天通报六起污染典型案例,一批责任主体被严肃处理

发布时间:2018/4/25 10:12:04

  4.20-22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6起环境污染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其中3起案件涉及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不力和污染反弹,3起是群众和媒体曝光,此次通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3起涉及督查整改不力,两起涉及污染反弹

  2017年4月~5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湖南省期间接到群众举报,湘西州永顺县鸿升纸业污染问题严重。永顺县委、县政府随即对企业采取了停产查封措施。但督察进驻结束后,该企业擅自通电恢复生产。经查,永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企业擅自恢复生产、污染反弹行为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目前鸿升纸业主要设施设备已拆除,10名责任人被问责。

  2017年12月,原环境保护部在对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威凌金属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专项督察时发现,该公司生产工艺落后、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脱硫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2017年4月~5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湖南省期间,先后4次交办该公司的严重环境污染问题。但督察结束后,当地有关部门在企业没有落实整改要求的情况下,擅自撤销监管措施,导致污染反弹。目前,邵阳市及洞口县已部署落实整改工作,督促企业实施整治。湖南省纪委已经立案,调查问责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6年7月~8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江苏省期间,两次交办盐城市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规转移和贮存危险废物、偷排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水等问题,但盐城市大丰区未对相关问题开展调查,最终以举报不实为结论向社会公开。目前,生态环境部已致函江苏省政府,严肃查处辉丰公司环境违法问题,并尽快开展非法填埋危险废物全面排查挖掘、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及修复工作,案件将移交江苏省委省政府。

  3起案件来自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

  2018年3月31日,媒体曝光河北省宁晋县农灌井水质变红,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迅速调度指导河北省环保厅开展调查处置工作。经调查,排污企业为宁晋县境内的河北昊汇科技有限公司,初步认定企业存在利用暗管偷排偷放有机染料废水、擅自填埋处置疑似危险废物、通过渗井堆存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目前,河北省环保厅已完成对该企业的调查取证工作。邢台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企业4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施刑事拘留。宁晋县政府已聘请专业机构开展水土修复工作。

  2018年3月,有群众举报广州市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倾倒污泥问题。生态环境部立即派出暗查组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初步调查,发现海滔公司于19时~23时将污泥集中运至距离该公司约12公里的广州碧桂园陈家林建筑工地,每天运出的污泥在15车次左右,每车次约20吨。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将掌握的证据材料移交广东省环保厅,责成其对海滔公司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并督促海滔公司对填埋的污泥妥善处置。

  2018年4月,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前江工业园区发现固体废物违法堆放问题。生态环境部迅即派出工作组赴现场督促指导开展污染防控和案件查处工作。经初步调查,现场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选铁尾矿、污泥及除尘灰拌合物、平整土地产生的渣土,约6万吨。固体废物由本地企业产生和外地转入,其中池州市本地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约4万吨,由外地转入的固体废物约两万吨。目前,相关部门和地方已采取了一系列处理措施。公安部门已依法对3名涉事人员进行刑事拘留。池州市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调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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