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9 9:54:16
十三五期间,各地区纷纷发布节能改造的通知,公共照明节能改造升级加速,其中建筑节能改造和照明节能改造成为本次节能工作的重点之一。此外全国各省市也纷纷加大了节能改造推广的力度,各地市开始积极响应。
各省市节能改造政策如下:
厦门市计划五年内晚餐25万路灯改造
根据厦门市十三五规划的要求,要在5年内完成25万盏路灯的节能改造和19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近五年来,福建省累计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约50万平方米,完成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约4万盏。厦门天虹商场、厦门会展中心、福建农林大学,莆田市、云霄县常山开发区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公共建筑或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示范建设。2015年底,福州市、厦门市入选全国第二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
宁德市将完成4万㎡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预计到2020年,福建省宁德市将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万平方米,改造城市照明0.5万盏。
通知明确,公共建筑将重点改造达不到国家现行节能设计标准的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机构建筑和20000平方米以上社会投资公共建筑,主要改造空调、热水、照明等用能系统和建筑外窗。城市公共照明将重点改造光源、灯罩和控制系统,加快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淘汰白炽灯、高压汞灯和能效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高压钠灯。
海南省将拨付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改造
海南省安排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迄今,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和循环经济的发展,节能改造项目、资源节约等一批项目可获得资金支持,最高支持1千万元的补助。
根据海南省省财政厅、省工信厅近日印发的《海南省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七类:节能改造项目,包括在工业、建筑、交通、商贸酒店等领域,开展实施的锅炉窑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和电网节能改造、照明节能改造等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利用等资源节约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