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7/6 14:57:48

,鼓励商业银行进行债券和贷款统筹管理。“债贷组合”是按照“融资统一规划、债贷 统一授信、动态长效监控、全程风险管理”的模式,由银行为企业5制定系统性融资规划,根据项目建设融资需求,将企业债券和贷款 统一纳入银行综合授信管理体系,对企业债务融资实施全程管理。

  (四)积极开展债券品种创新。对于具有稳定偿债资金来源的绿色项目,可按照融资—投资建设—回收资金封闭运行的模式,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项目回收期较长的,支持发行可续期或超长期债券。

  (五)支持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企业、绿色投资基金发行绿色债券,专项用于投资绿色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投资基金的股东或有限合伙人发行绿色债券,扩大绿色投资基金资本规模。

  (六)为推动绿色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到位,鼓励绿色项目采用专项建设基金和绿色债券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已获准发行绿色债券的绿色项目,且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条件的,将优先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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