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采取五项措施推进建筑节能

发布时间:2010/9/27 18:17:00

  今年以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国家和山东省节能减排决策部署,按照“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破解难点”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政府确定的年度任务,大力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建筑节能重点工作,为完成全年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今年1~6月份,该省共建成节能建筑4356.7万平方米,施工阶段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超过99%;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面积621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64.49万平方米,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5.71万平方米;推广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面积1402万平方米;新型墙材生产、应用量分别达到147亿块标砖、113亿块标砖。
  该省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推进建筑节能。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3月份,在威海召开的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会议上,发布了《2015年山东省建筑节能工作考核要点》,向各市分解下达年度任务。主要目标是:全省新建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9%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超过20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9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1800万平方米;新型墙材生产、应用比例分别达到90%、98%。
  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自2013年起,省财政设立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与省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一起,重点支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建设、标准编制和科研项目研究。今年,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修订了《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山东省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今年,共列支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4.1亿元,新型墙材专项基金1亿元,有力促进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在全国率先发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75%)》,将于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使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再降低30%左右。编制完成《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公益性、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至少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引导商业开发项目执行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评估验收要点(2013年~2014年)》,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四是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建设。自2013年起,连续三年开展省级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建设,并给与省级财政资金奖励。今年3月~5月,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申报、评审2015年度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43个、绿色生态示范城区9个、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试点示范11个、高校(医院)节能监管平台17个、农村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1个及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5个。近期,将新增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3个。
  五是大力推广节能技术产品。根据最新技术发展和工作需要,编制发布了《山东省建筑节能领域推广、限制、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目录》,制定完成《山东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广应用技术公告》。依法推行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制度,1月~6月份共为省内外600余家企业推广保温材料(系统)、新型墙体材料、新能源建筑应用系统、节能门窗等技术产品2000多个。
  下半年,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全面完成建设系统节能目标任务。一是实施《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75%)》,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标准宣贯培训。二是研究出台《山东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实施细则》及相关评价技术规范,启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三是修订发布《山东省新型墙材目录》,加强新型墙材基金征收、使用监管,为推广绿色建材提供保障。四是修订《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模式。五是启动省级绿色施工试点示范工程创建,以试点示范为引领,全面推广绿色施工建设模式,实现建筑和市政工程环节节能减排。六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质量管理和数据应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积极推动高层建筑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规范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工作。七是做好往年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绩效评价及2014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验收工作,开展全省建筑节能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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